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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3年秋季学期重修课程报名的通知
时间   2013年09月05日 00:00
作者    责任编辑   

各分院:

根据《太阳集团www0638vom大学生重修课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目前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重修课程的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计划开设重修辅导班课程:

序号

开设辅导班课程

序号

开设辅导班课程

序号

开设辅导班课程

1

C++程序设计

14

电路实验

27

英语(一)

2

C语言编程

15

数字电路与系统A

28

综合英语(一)

3

C语言程序设计

16

数字电路与系统B

29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4

计算机组成原理

17

数字电路与系统实验B

3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5

计算机网络

18

模拟电子电路

31

高等数学A(一)

6

JAVA程序设计

19

模拟电子电路实验

32

高等数学A(二)

7

软件工程导论

20

微机原理及应用

33

高等数学A(三)

8

数据结构

21

ACCESS

34

高等数学B(二)

9

电磁场与天线

22

微观经济学

 

35

普通物理(一)

10

电路与电子技术

23

英语(二)

36

线性代数A

 

11

工程制图

 

24

综合英语(二)

37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2

电机与拖动

25

综合英语(三)

 

13

电路

26

综合英语(四)

二、注意事项

1.本次重修报名范围为10级五年制、11级、12级在校学生。

2.报名前,请各位学生认真核实未通过的课程,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不可再办理重修。每位学生一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36学分(包括必修课、选修课、重修课)。

3.凡开设辅导班的课程,学生必须随辅导班重修学习,未开设辅导班的课程,学生可以根据学院公布的课程表(各分院公布),选择开课班级,报名随班重修学习。

4.随班重修的学生,如果上课时间有冲突,学生可通过自主学习、单独找老师答疑等方式重修,期末参加考试,以卷面分数登记成绩。

5.个别学生因请假或转专业、复学等原因未修读(或考试)的课程也可办理报名手续,必须随正常班修读且不得免听课,作为第一次考试处理。学生要在报名表重修次数栏注明第一次修读,以便核对。

6.随班重修报名时填写的“所随班级”必须具体到某个班,特别是合班课程,要填写合班上课的第一个班级。综合英语不能随艺术类专业英语课程重修。

三、办理程序及时间

1.学生班长到各自分院秘书处领取《随正常班重修课程申请单》、《随正常班重修课程报名表》、《随辅导班重修课程报名表》。

2.9月5日-9月11日,以班为单位统计报名课程和人数,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报名表。随班重修的学生填写《随正常班重修课程申请单》和《随正常班重修课程报名表》;报名参加重修辅导班的学生只填写《随辅导班重修课程报名表》。班长持整理好的申请单、报名表(学生本人必须确认签字)、统计表以及电子表交分院秘书,分院秘书于9月12日上午携报名材料及电子表到教学管理部办理重修手续。

四、重修班上课时间

重修班的具体上课时间待定。

 

附件:标准重修报名表及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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