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表彰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日前下发,我院教学管理部隋春霞老师荣获“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我国自2001年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以来,教育部逐步实施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建立了高等教育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全程动态的学籍学历电子网络管理。我院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学籍学历管理的规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成效显著,此次表彰是上级部门对我院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
(文/教学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