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24日,辽宁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总结表彰会在本溪市桓仁县召开,我院获得辽宁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先进集体称号,教学管理部隋春霞同志被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5年来,我院在学籍管理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的各项政策,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开展工作。在去年11月、12月,辽宁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对我院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进行的检查中,我院均获得好评,此次又再获殊荣,成为辽宁省23所独立学院中5所受到表彰的学院之一。
(教学管理部 隋春霞 供稿)